2012艺术院校招生简章

播音主持培训-高**播音主持培训
首页  |  报名方式  |  交费及报到须知  |  食宿安排  |  乘车路线  |  近期课程  |  学费查询  |  点击报名

 

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院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
  
   二、招生计划
  
   具体见省教育**试院公布的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三、报名要求
  
   1.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报**以上各类的**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
  
   2.报**艺术类的**生应于2011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之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点击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前需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索取注册码和密码,并于12月1日至5日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照相、留取指纹信息及现场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四、专业测试形式和类别
  
   所有报**艺术类专业的**生均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两种形式:一是河北省内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以下简称联**),二是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以下简称校**)。
  
   1.联**。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联**。
  
   ⑴**生报**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联**。
  
   报**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照明艺术、动画、会展艺术与技术、工业设计、建筑学、广告学、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数字媒体艺术、景观建筑设计、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中国画、公共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美术、舞台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作、广告设计与**作、多媒体设计与**作、应用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广告与会展、艺术设计类、影视动画、影视广告、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美术教育等专业。
  
   摄影、照明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本科专业和多媒体设计与**作、电视摄像、摄影、摄影摄像技术、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科专业是否按美术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⑵**生报**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
  
   对声乐、器乐专项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音乐科技与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魑藜际酢⒏智俚髀伞⒏智侔樽唷⒁粝窦际酢⒆髑际醯茸ㄒ怠�
  
   ⑶**生报**以下专业的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联**。
  
   对舞蹈专项有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如:
  
   本科专业:舞蹈学、舞蹈编导。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
  
   以上⑴至⑶所列专业如与教育部要求不一致的,执行教育部规定。
  
   2.校**。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联**未涉及的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专业),经我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后,可组织校**。其中我省联**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必须在我省专业联**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本科合格)**生范围内组织校**。
  
   对于我省联**类别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如学校有特殊选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应类别专业联**合格直接使用校**成绩的,须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五、专业测试安排
  
   ⒈美术类专业联**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测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300分)
  
   色彩(100分):测试时间150分钟。测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素描(100分):测试时间180分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测试时间30分钟。测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⑵缴费办法
  
   2011年12月15日至18日,**生凭《报**证》上14位**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测试费1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逾期未缴费**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6267207。
  
   ⑶下载**试准**证
  
   2011年12月21日以后,**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人准**证。
  
   ⑷测试时间、地点
  
   2011年12月24日上午色彩,下午速写和素描。**生持《报**证》、《准**证》和《******》,按《准**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测试。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⒉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测试内容和分值(满分为200分)
  
   音乐类:专项测试(150分,分声乐、器乐,**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测试)、乐理测试(15分)、音乐素质测试(听音15分,视唱20分);
  
   舞蹈类:舞蹈专项测试(150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测试(20分)。
  
   ⑵缴费办法
  
   2011年12月15日至18日,**生凭《报**证》上14位**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测试费2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逾期未缴费**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6267207。
  
   ⑶下载《**生回执》
  
   2011年12月30日以后,**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并按要求下载《**生回执》。
  
   ⑷测试时间
  
   2012年1月7日音乐类**生进行乐理、听音测试,音乐类**生的其他项目和舞蹈类**生所有项目的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要求详见《**生回执》。
  
   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3.招生院校组织校**的专业,其测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六、校**测试点有关规定
  
   ⒈经批准在河北省设立测试点的省外院校,其专业测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
  
   ⒉如果**生报**的院校(专业)在河北省设点进行专业测试,则**生只有在河北**点参加测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点参加测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⒊如果院校在河北及河北周边省份同时设立了测试点,河北测试点只接收河北省**生参加测试,不接收其他省份的**生在该点测试。
  
   七、专业测试成绩有关规定
  
   1.报**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表演、人物形象设计专业除外)、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联**类别涉及到的专业,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专业联**成绩。省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河北省联**类别涉及到的,建议录取时使用河北省专业联**成绩。
  
   2.报**院校进行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联**涉及到的专业,在相应类别联**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本科合格)基础上采用院校测试成绩;对于我省联**涉及不到的专业,直接采用院校测试成绩。
  
   3.2012年1月20日前公布各类专业联**成绩并确定专业合格标准,不再单独发放省联**合格证。届时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查询联**成绩。
  
   4.校**专业合格标准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专业成绩由测试院校负责通知**生。
  
   5.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生美术类专业联**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八、文化**试
  
   报**艺术类专业的**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试,艺术文**生的**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理**生的**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九、填报志愿
  
   艺术类专业**生填报志愿分批次进行,具体填报办法详见《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另发)。
  
   本科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生只填报一所院校志愿,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征集**生志愿;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进行征集**生志愿。其中报**使用院校校**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志愿,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我省不统一组织志愿征集。
  
   报**艺术类专业的**生,可以兼报普通文(理)科专业志愿。但当普通文(理)科专业与艺术专业录取时间发生冲突时,以**生填报的志愿为准。
  
   十、录取
  
   ⒈报**艺术类专业**生须相应专业测试合格。
  
   ⒉报**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试录取控**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按教育部规定自行划定。报**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的**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录取控**分数线。
  
   ⒊投档规则
  
   ⑴使用河北省联**成绩录取的本科院校(民办院校、独立学院除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在思想政治品德**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试成绩达到控**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各高校向我省报送的录取规则,按**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⑵使用河北省联**成绩录取的高职(专科)专业、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的艺术类专业
  
   在思想政治品德**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试成绩达到控**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⑶使用校**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
  
   将校**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控**分数线的**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为院校确定的控**线),依据各高校向我省报送的录取规则,按**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其中报**我省联**涉及到的校**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联**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联**本科合格)。
  
   具体投档录取时间及相关要求按河北省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违规处理
  
   1.河北省艺术类专业联**是国家教育统一**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联**中被认定为违规的**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省教育**试院负责将**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诚信电子档案。
  
   2.对学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中被认定为****、提供虚假******明材料取得资格的我省**生,有关招生学校须将其****情况书面报河北省教育**试院,省教育**试院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所有报**院校的专业测试成绩及高**文化成绩,并将****事实记入其高**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其他
  
   1.河北省内高校的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专业以及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影视表演专业、舞蹈学(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社会体育(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书法学专业实行校**,招生简章由招生院校公布。
  
   2.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联**的**生食宿自理。
  
   3.报**艺术类专业的**生可以向报名点索取招生简章。
  
   4.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河北省教育**试院

 

 

 

高**广播电视编导培训